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0-08-21 10:19:58 点击次数: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20〕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湘潭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互联网+新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湘潭市发展定位和基础优势,坚持“辐射集约、城乡统筹”,突出“创新管理模式、培扶优企优品”,构建“内陆特色、湘潭元素”的跨境电商促进体系,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业现代化生产”“互联网+农产品贸易”“互联网+农村消费升级”三大涉农工程,推动跨境电商向农村辐射。探索符合内陆特点的跨境电商新业务模式和新监管服务方式,完善监管服务流程。
——服务带动,融合发展。引入和培育跨境电商服务型、资源型企业,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涉农产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传统电商企业、贸易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通过3—5年努力,将湘潭综试区打造成具有中国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为全省跨境电商新的增长极。
1. 将湘潭综合保税区打造成面向湖南中西部地区重要的跨境商品物流分拨中心、仓储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和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先行区;将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跨境电商零售企业集聚区;将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湘乡经济开发区打造成跨境电商服务农村发展示范区;在韶山市建设中国(韶山)跨境电商进出口展示交易中心。
2. 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和培育3个以上具备B2B2C能力的跨境电商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3. 2020年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亿美元。力争到2025年,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跨境电商人才5000名以上。
重点任务
(一)搭建三平台。
1.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与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等平台对接,实施“单一窗口”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式服务。
2. 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特色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建设一批跨境电商出口园区和创业孵化园区。探索分区打造特色产业跨境电商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
3. 跨境电商服务农村发展示范平台。立足湘潭市城市发展定位,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鼓励企业打造垂直类涉农跨境电商B2B供应链平台,发挥湘潭综试区对周边区域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畅通国际国内市场渠道,引入国外高科技农业机械和先进农业种植技术,推动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机械产品走出国门。
(二)构建七体系。
1. 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合作与共享体系,打通与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跨境电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认,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支撑。
2. 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机构等在跨境电商领域开展合作,建立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展跨境电商安全高效融资渠道。落实跨境电商外汇业务便利化办理举措。
3. 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推动建立区域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打造“无港物流+仓储集散中心”新模式。利用航空包机、湘欧班列、港澳直通车等物流通道和资源,建立海陆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引进国际大型、优质货代物流企业,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流程规范、大数据驱动的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
4. 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跨境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维护跨境电商良好的发展环境。
5. 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及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分类标准,建立规范、全面的跨境电商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税收征管等数据进行交换汇聚和分析处理,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商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
6. 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跨境电商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处置、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保障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预防和打击跨境电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7. 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湘潭高等院校优势资源,推动高校、行业协会、企业的产教融合,促进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推动跨境电商产学研领域深化发展。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湘潭综试区跨境电商人才体系,集聚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人才资源。
主要举措
(一)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优企优品。在产业资源集中的区域,建设集供应链上下游、产品研发、出口销售、品牌设计包装、知识产权、物流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引进跨境电商服务商,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应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宽出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优质企业和品牌。
(二)形成“跨境电商+农村电商”联动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冷链物流体系。结合湘潭特色,聚焦农机设备、茶叶、湘莲、茶油、竹制品、精品果蔬、食品等涉农产品,打造农产品跨境电商出口供应链体系。搭建集跨境涉农产品品牌培育、出口认证、标准制定、“身份证”管理溯源等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自建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
(三)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红色旅游”融合业务。依托韶山红色旅游资源,建设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开展保税商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模式。探索具有内陆特色的免税交易模式,拓展跨境业务,打造韶山旅游新亮点,推动文旅商融合发展。
(四)推进“跨境电商+垂直生态”建设。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吸引跨境电商湘商回归,吸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供应链企业落户湘潭综试区。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跨境贸易,重点打造跨境进口电商细分垂直类目供应链和平台,推动垂直类B2B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规模化发展。
(五)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实施“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工程,推动湘潭市中职、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和学科;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运用优质教学资源、实训基地,为跨境电商企业输送实用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鼓励跨境电商高端人才落户湘潭综试区就业、创业和发展。
(六)创新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创新跨境电商出口B2B和B2B2C通关模式,探索海外仓B2B2C业务发展,提升跨境进口商品特色类目的通关便利化水平。
组织实施
湘潭市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湘潭综试区工作推进机制;要做好顶层设计,形成工作责任清单,着重抓好战略规划、考核评估等工作;要围绕湘潭综试区建设目标,加快制定和出台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从2020年起湘潭市设立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予以适当支持。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湘潭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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