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0-07-03 13:56:06 点击次数:
中新社北京7月1日电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首批十个试点海关于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经物流送达海外仓,在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1日零时,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在广州市南沙、白云机场和广州开发区等口岸同时启动,不到3分钟完成万单申报。至此,广州成为内地最早试点及应用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此次11家企业参与试点,不到3分钟完成万单申报,9分钟后第一批B2B出口货物结关。据了解,参与企业可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跨境电商”模式两种通关模式,且全程实现无纸化,海关通关系统实时验放。
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机场海关、东疆海关1日凌晨成功验放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标志着天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
首批参与出口试点的6家企业分别在天津海关隶属新港海关、东疆海关和机场海关完成海关通关手续。出口企业合计申报报关单17票,出口货值60万人民币,目的国涵盖德国、韩国、美国等国家。
厦门海关1日放行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该票货物主要为层架、酒架、餐车等,这也是福建省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据悉,2020年1至5月,厦门海关监管跨境电商进出口货值达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4倍。
郑州海关9710、9810清单、报关单4种作业模式1日凌晨全部通关成功,标志着河南省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正式启动。
此番共有7家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参与试点业务开展,截止7月1日8时,郑州海关共受理报关单共1540票,货值495.07万元人民币。主要商品包括玩具、服装、家居用品、自行车、假发、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主要出口到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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